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tyjr00000/2023-00018
  • 发文字号:〔〕号
  • 有效性: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丨《退役军人保障法》⑰

发布时间:2023-11-01   浏览次数:   【字体:

问:以退休方式移交人民政府安置的军官,国家如何保障他们的待遇?

答:国家对以退休方式移交人民政府安置的军官,主要给予以下待遇保障:

(1)政治待遇。按照安置地有关规定执行。主要是颁发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门统一印制的退休证,组织阅读文件和参观学习,参加重大庆典和重大政治活动,按照规定着退休时的军装和佩带军衔、勋章、立功奖章,以及军地有关方面在春节、“八一”建军节等重大节日组织慰问等。

(2)生活待遇。工资按照军队统一的项目和标准执行。

(3)医疗保障。实行由政府医疗机构为主负责保障的模式。退休军官比照安置地国家机关退休公务员实行医疗补助,按照规定享受相应医疗待遇。医保范围内自付医疗费较多的,由安置管理单位给予适当补助。

(4)组织疗养。对服役期间或移交安置后做出突出贡献的退休军官,分层级、分批次组织疗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