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激发广大退役军人的创业创新热情,培育壮大退役军人经营主体,通过搭建展示、交流和资源对接平台,挖掘优质军创项目,带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持续营造关心支持退役军人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决定举办第四届自治区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赛名称与主题
名称:“创赢未来”2026创业大赛新疆选拔赛—退役军人创业创新专项赛
主题:立创业创新潮头展退役军人风采
二、赛道设置
大赛设4个赛道,参赛主体按项目核心业务归属单一赛道报名,不得兼报,各赛道聚焦方向如下:
(一)新兴和未来产业。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在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量子科技、集成电路、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低空经济等领域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项目。
(二)传统产业。覆盖制造业,建筑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尤其是数智化转型、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等传统产业提质升级的项目。
(三)生活服务业。覆盖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尤其是符合扩能提质导向的各类创新项目。
(四)现代农业(乡村振兴)。覆盖农、林、牧、渔业,先进种植养殖技术、农产品加工及销售、农业社会化服务、智慧农业、乡村文创旅游、农村电商等项目,尤其是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等方面模式成熟的项目。
三、参赛条件及报名要求
(一)参赛资格
1.报名参赛企业(团队)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报名时提交相关证明。
2.参赛企业的独立创始人(或持股的联合创始人)、团队的核心成员必须是退役军人,且该退役军人应作为主选手参赛。
3.参赛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1)截至2026年1月1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市场监管、民政部门注册的合法企业及机构(含个体工商户),注册不超过5年,如企业更换营业执照,以该企业名称首次成立时间为准核定注册时间;
(2)有股权融资需求,尚未接受投资或仅接受过早期投资;
(3)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
(4)能够创造一定就业岗位,带动更多退役军人就业。
4.参赛团队需满足以下条件:
(1)截至2026年1月1日,尚未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市场监管、民政部门注册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或创业计划的团队;
(2)截至2026年1月1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市场监管、民政部门注册的合法企业及机构(含个体工商户),注册不超过1年的,可以以参赛团队身份参赛;
(3)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其中至少1名为退役军人。参赛退役军人须为团队组建的发起者或团队核心技术发明人员。
5.往届全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项目不得重复参赛。
6.参赛企业(团队)受税务、市场监管等管理职能部门处罚,2026年1月1日之后尚在处罚期内的不得参赛。退役军人受刑罚在2026年1月1日之后尚未结束的不得参赛;曾判处3年以上(含3年)有期徒刑的,或者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不得参赛。
7.若参赛过程中或赛后发现参赛项目依托的技术、专利存在权属纠纷或弄虚作假的,收回荣誉并取消参赛企业往后3届的参赛资格。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渠道:参赛项目在全国一体化退役军人网上服务平台(https://wsfw.mva.gov.cn/)统一注册报名或线下提交相关材料,由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协助线上报名。
企业(团队)报名的流程为:访问平台首页,点击“在线服务”栏目,在“就业创业”模块中找到“退役军人创业扶持服务”,点击“在线办理”按钮,在后续页面中选择“我要报名”,可进入报名信息填写页面,按提示上传参赛项目和人员信息、路演资料等,完成报名。
2.报名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
(2)退役军人创始人或联合创始人的身份证明、退役证复印件;
(3)项目商业计划书(含项目介绍、核心优势、商业模式、财务状况、融资需求、带动就业计划等,字数不少于3000字);
(4)项目相关资质证明(专利、著作权、获奖证书、合作协议等复印件);
(5)企业无不良记录承诺书、知识产权无纠纷承诺书。
3.报名截止时间:4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大赛流程
(一)报名海选(4月1日至4月30日)
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团队)在全国一体化退役军人网上服务平台统一注册报名。
(二)地州初赛(5月1日至5月31日)
各地(州、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实施本级比赛,并按照自治区决赛名额分配推荐企业(团队)进入自治区决赛。
(三)自治区决赛(6月1日至6月30日)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组织实施自治区退役军人创业创新专项赛决赛,采取“6+5+1”模式,即项目路演6分钟,评委提问5分钟,1分钟打分。
五、奖项设置
(一)赛道奖项。每个赛道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二)专项奖项。设“最佳创新奖”“乡村振兴突出贡献奖”“最佳带动就业奖”各3名,从所有参赛项目中择优评选。
(三)优秀组织奖。授予初赛组织有序、选拔有力、宣传到位、成效突出的地(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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