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09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一、为什么出台《办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形成尊崇军人职业、尊重退役军人的良好风尚,激发引领广大退役军人成为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坚强力量,规范新疆“最美退役军人”推荐选树和学习宣传工作。
二、出台《办法》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全国“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先进典型评选办法(试行)》(退役军人部发〔2021〕50号)、《关于做好关怀“最美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中央退役军人办〔2020〕10号)等行政法规性文件,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美退役军人”评选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三、新疆“最美退役军人”评选对象的条件是什么?
主要从符合以下条件的退役军人集体和个人中产生:(一)获得“自治区模范退役军人”、地(州、市)“最美退役军人”和地(厅)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优秀退役军人集体和个人;(二)在平凡岗位做出一流业绩、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的优秀退役军人集体和个人;(三)在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或重大专项任务等工作中表现出色、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优秀退役军人集体和个人。
四、新疆“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流程都有哪些?
《办法》明确了广泛发动、层层选树、逐级推荐、组织遴选、部门会商、会议审议、社会公示、印发决定,共7个评选工作步骤。
五、新疆“最美退役军人”礼遇关怀有哪些?
在重要节庆期间进行走访慰问,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常态化联系给予优待和服务。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邀请或向有关单位推荐新疆“最美退役军人”先进典型出席重大庆典、纪念、文化活动等。在本人就业创业、家属子女就业就学、困难帮扶援助等方面给予优先优待。患重大疾病、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等情况时,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及时探望慰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