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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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8-02   浏览次数:   【字体: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始终摆在突出位置。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厅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障,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干部培训教育等,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发挥“头雁”作用。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上率下,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带动各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带头普法宣讲3次,不断增强推动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政治思想行动自觉。三是健全治理体系。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组织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程序规定的调研论证和起草工作,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严把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法律风险评估关口。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考评干部的重要内容,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制定实施《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2021年法治建设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四是加强督查问效。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督查,制定实施《2021年督查工作方案》,同自治区人社厅,组成2个督查组完成对部分地州市的综合督查工作,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责任压实、效果抓实。

(二)全力维护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一是深入推进维稳工作法治化常态化。厅党组高度重视,将维稳教育纳入机关常态化学习教育内容,制定实施系列具体措施及通知,明确重点任务、职责分工、完成时限等。落实维稳常态化防范机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二是精心做好民族团结工作。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的工作要求,点对点提升政策宣传、帮扶解困的能力。截至目前,已组织结亲干部和“访惠聚”驻村干部,以小分队形式组织宣传教育群众覆盖7795人次,走访入户宣讲2392场次,家庭会议宣讲534场次,田间地头宣讲422场次,其他形式宣讲150场次。三是加强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完善《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内部治安保卫管理制度》,加强安保人员的管理,规范机关值班值守工作;制定实施《退役军人事务厅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经常性组织安保工作人员培训等,确保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地见效。与社区和警务站建立协作机制,积极参与辖区整体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责,职能转变加快推进。一是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依托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开政策法规、政策文件、政策解读、主要业务办事流程,通过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公开4项服务事项;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在接访大厅安装一体机,提升接访大厅功能,提高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政务服务水平,推进退役军人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截至目前,发布信息公开类稿件共298篇,其中退役军人事务厅官网公开34篇、微信公众号公开264篇。二是精准有效推进放权。对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成立后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我厅相关权责事项进行变更、完善,按照权责清单实行“三级四同”要求,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指导各地州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做好权责清单工作。动态调整后,我厅权责事项共20项行政权力。三是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决执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均按规定分别提交党组会、厅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提交党组会或者厅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都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并进行合法性、必要性、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论证。严格决策责任追究,认真全面做好会议记录,对决策错误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四是提升基层服务管理能力建设。按照“五有”“全覆盖”要求,全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实体化运转,进一步规范场所设置,县级及以上统一设置“一厅一站一委五窗口”,乡村两级按“一室多用”原则设置“三室一窗口”。倾力做好走访慰问、政策咨询、党员服务、信访接待、信息采集等服务。

(五)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指定专人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厅系统党员干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统筹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行政复议工作。做好《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办法》立法前期工作,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20余场。认真履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职责,按要求将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落实“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及时在官网上向社会发布,今年制定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一是强化服务管理,实现维护权益向依法理性转变。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利用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一站一委”以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通过以案释法引导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在矛盾纠纷调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中心学习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律。二是着眼多元化解,促进矛盾化解向综合联动转变。召开全区退役军人信访工作会议,制定实施多个文件,加强与政法、网信、公安、信访等单位沟通对接,形成军地协作、兵地协同、部门横向联系、系统纵向联动工作格局。

一年来,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亟需改进的地方:在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上还需持续用力;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还需加强。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将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的工作要求,不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贯彻落实为新的起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疆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升干部能力,建立健全相关政策制度,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加强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强化法治观念,提高依法工作水平,全面推进退役军人事务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坚持党的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进一步明晰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压细压实责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决执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断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强化综合督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体系。

(二)始终聚焦总目标,保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坚持依法治疆,聚焦总目标,实现工作法治化常态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风险、处理问题、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推进文化润疆工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睦和谐。

(三)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加强政务服务。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持续实行“三级四同”。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应用,深化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行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更多政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提高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政务服务水平。

(四)健全法治体系,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强化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重点领域立法,为实现新疆工作总目标提供法律支撑。全面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实行高标准备案审查。持续加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力度。持续实施“八五”普法,推进以基层为重点的多层级领域依法治理。

(五)加强政府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提高法治工作能力和水平。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法治教育,确保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法治工作人员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着力提升法治业务能力,加快法治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政府法治工作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