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01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2023年度述法报告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书记毕晓鹿
根据工作安排,现述法如下:
一、上年度述法问题整改情况
(一)聚焦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持续发力。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办公室牵头督促抓、各部门配合协同做”的工作机制,将法治建设履职情况、述法情况纳入各处室、单位负责人季度考评和年终述职评定重要内容,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二)聚焦强化党员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持续发力。结合主题教育,狠抓法治学习,带头参加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19期,厅系统参训2857人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三会一课”重点学习范畴,先后组织学习16次,常态化举办系统依法行政业务大讲堂,强化认识、提升能力。
(三)聚焦提升法律服务能力水平持续发力。抓实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先后提供法律咨询783人次,法治宣传18.4万人次,受理143件法律援助和调解申请,挽回退役军人经济损失32.7万元。
二、履职情况
(一)逐步完善政策制度体系。一是统筹推进立法工作。将《自治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实施办法》《自治区退役军人保障条例》《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办法》列入自治区人民政府立法计划,不断夯实法治工作基础。二是完善学法考法制度。建立厅系统领导干部“1+4+16”应知应会学法清单,在干部提职晋升前进行法律知识考试,有效提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
(二)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效能。一是坚持依法决策。认真执行《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依法审定各类重大事项。二是抓好全面普法。广泛开展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学法普法考法活动,覆盖13.5万人次,有效提升社会知晓率。三是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法定依据、裁量阶次和具体标准。
(三)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推动政策红利落实。拓宽“优待证”使用场景,在全国率先实现“两免一优”政策、覆盖1000余条常规公交、1条地铁线路、500余个景区景点和所有公共服务窗口。深入推进粤津疆三地60家军创企业结对共进促发展,累计举办各类招聘会82场次,达成意向1497人。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对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推动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建设力度还不够、党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不够强、法治宣传效果不够明显问题。下一步,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整体性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结合起来,全面学习、一体领会、系统贯彻,把科学思想转化为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建设的实际成效。
(二)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协调推动、审核评估等工作机制,加强法治培训力度,着力提升队伍素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稳妥推进重点领域地方立法,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三)深化普法宣传教育。持续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将普法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做到“谁执法、谁普法”,持续浓厚尊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