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03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等文件要求,为规范行使退役军人工作行政裁量权,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拥军门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9月15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书面反馈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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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4年9月3日